居民代表鄭美蘭表示,當初市府以他們這個個案作宣導範例,好不容易經13 年努力已近全功。她表示,原本更新案只差送入更新委員會審議後,即可過關,不料卻因法令修改,而要重新簽署住戶同意書。她質疑,市府本依行政程序法,從優、從新原則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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